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助企纾困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同时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河南社保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缓缴业务。在服务平台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根据单位行业分类,选择“缓交原因”,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缓缴申请。
(二)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相关资料办理缓缴业务。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相关材料后,向所属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
(三)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办理的,可到所属的经办机构业务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缓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