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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员增减申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

业务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豫社养老局〔2008〕72号)

工作流程:受理经办复核

申请材料:

一、企业单位职工参保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附件4-1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附件4-4

三、用人单位聘用的外国人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获得的中国就业证件(指《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2、外国人居留证件;

3、《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附件4-2);

4、已与我国签订社保双边互免协定的国家在华人员提供参保证明可免除缴纳互免险种(未提供参保证明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类型:即办件

咨询电话:0374-297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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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8/31 11: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