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6〕18号)
工作流程:受理→经办→复核
申请材料:1、原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和调动手续、经办人员身份证;2、新单位提供:(1)、《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2)、编制委员会编制本;(3)、按照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权限审核的工资审批表;(4)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录用、调任、转任、招聘、聘用(任)、流动、政策性安置等手续;(5)、经办人员身份证。
类型:即办件
咨询电话:0374-262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