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转移接续等方面工作,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 二)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 三) 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 四)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 五)配合开展领取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六) 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七)指导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 九 )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