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助企纾困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政策落实,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保单位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内容,准确理解文件精神,结合自身行业性质和生产经营状况上报,按要求填写《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和《申请表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
二、在河南社保服务平台缓缴模块未优化前,请各参保单位通过电子邮箱(xcrshj2620807@163.com)报送相关资料。在河南社保服务平台缓缴模块优化后,可通过河南社保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缓缴业务,无法通过社保服务平台办理的,仍可通过邮箱方式报送。
咨询电话:2620807
附件:1
申请表
2
承诺书